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操作说明

业务申报:

1、企业操作员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系统后,界面显示如下

2、登陆后,点击“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菜单,再点击右侧“业务申报”图标进入申报事项列表界面;


3、根据查询条件“事项编号”(模糊)、“事项名称”(模糊)或“事项分类”,查询需要申报的事项名称,点击需要申报事项的“事项名称”进入具体申报界面;如下图,以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事项为例:


4、填写“申请信息”,“*”代表该项必需填写;若有电子文档或材料扫描文件可以并点击附件按钮上传申请该事项需要提供材料的对应电子文档,点击材料对应的“附件”按钮,打开材料上传子界面。

5、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件后,点击“打开”按钮

6、点击“上传”按钮,系统提示文件上传成功。

7、对应材料名称如果有多份文件需要上传,可依次点击浏览按钮上传;如果上传完成,点击“关闭”按钮,回到申请主界面

8、如果上传了附件,在附件按钮后方会显示上传了多少个文件

9、点击“下一步”按钮(具有保存和翻页的功能),不正确填写内容系统将给出提示,此时请按照提示填写完整,之后再点击“下一步”按钮,填写下一页内容。

10、完整填写申请表信息后,请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如果上方有相关子表信息,还需要填写子表信息,如点击“化药标准”打开化药标准子界面。

11、填写完整后点“保存”按钮保存,保存后可以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如果确认填写无误并保存,点击“退出”按钮回到主界面

12、点击“处方表”打开处方表子界面

13、填写完整,如果有多个处方,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进行保存,继续录入下一处方信息

14、录入完成最后一个处方信息,点击“保存并退出”按钮退出子界面,回到主界面

15、确认所有填写信息无误需要向省药监局申报,请点击“签字并申报”按钮进行申报并打印回执。允许只“保存”而不“签字并申报”,对于已填写未申报的信息,可在“业务查询”进行修改并申报(请查看业务查询模块操作说明)。

业务查询:

1、点击“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菜单, 再点击右侧“业务查询”图标进入申报事项查询列表界面;

2、已填写未申报点击“修改”按钮,对已填写信息修改确认后进行申报并打印回执;已申报信息,“修改”按钮为灰色显示,不可以进行修改,可查看此事项在省药监局的办理状态或补打回执;

3、如你对办理业务存在疑问,请查阅省局网站办事指南或联系对应的业务处室(办事指南上有业务处室联系电话); 如您在使用过程中操作存在疑问,请致电技术支持:020-37885571、37886123、37886376。

功能导航 行政审批业务申报说明 监管数据上报说明 企业档案数据上报说明